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通知(第一期)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现将第一临床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2025年3月26日至3月27日。 (二)复试人员 详见《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三)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专业考核等,形式为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仅面向“临床医学、医学技术”的专硕考生。此外,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照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满分100分。 (五)复试成绩 复试总分为100分,不同培养类型复试成绩构成为: 1.学术学位:笔试成绩占比为30%、面试成绩占比为70%。 2.专业学位:笔试成绩占比为30%、面试成绩占比为50%、技能测试成绩占比为20%。 (六)具体安排     二、复试准备 (一)考生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提前准备好报考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于3月25日(星期二)14:30-17:00,在宁夏医科大学双怡校区17大教室(教学楼1楼)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核。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复试。审查条件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进入复试的考生须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籍学历材料。 (1)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须提供: ①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专升本应届本科生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专升本录取名册。 (2)往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须提供: ①毕业证;②学位证;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0年之前毕业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大学专科学历证书(或大学本科结业证书)及本科课程成绩证明或论文(具体要求详见招生简章)。 复试时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凡应该加试,但因考生有意隐瞒真实学历状况逃避加试或考生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招生单位无法安排加试者,均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及后果。 5.按“定向就业”方式报考的考生,须由档案管理部门开具同意定向培养证明,录取后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 6.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户口簿首页、户口簿本人信息页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就业协议书或《宁夏医科大学接受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附件1,A3打印)。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退出现役证》。 8.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须提供相关任职考核证明及证书。 9.复试费用缴纳记录截图。 10.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自觉遵守,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确保材料真实,诚信应试。 (二)复试缴费 进入复试名单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复试前缴纳复试费,收费标准:100元/人。缴费方式请随时关注研究生院通知。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费者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三、录取 (一)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二)录取原则 1.根据第一临床医学院招生计划和录取成绩按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因录取成绩相同且超过本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逐次按初试成绩总分、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上述考生如成绩仍相同,由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计划单列,参加同专业复试且要求一致,不参与同专业其他考生排名。复试成绩合格者,在专项计划内不区分专业,按照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的录取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 3.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我院硕士研究生。我院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3)复试中面试低于60分或复试总分低于60分的; (4)同等学力考生有1门及以上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 (5)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和违规违纪行为的; (6)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的; (7)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培养协议的; (8)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查不合格的; (9)教育部规定的其他不予录取的。 (三)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于规定时间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教育部录检通过后,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相关要求 (一)考试各环节均应考生本人参加考试,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二)提供的个人信息、各类证件及相关材料均应完整、真实、无误,被发现任何不实信息均将被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三)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听从复试工作人员安排,按时参加复试。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 五、奖助政策 依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文件,学校对《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相关制度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官网进行查阅。 六、住宿安排 2025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部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将在雁湖校区周边公寓住宿,具体情况各培养单位在复试现场予以说明。目前学校正在建设的学生公寓预计于2026年投入使用,届时2025级硕士研究生将搬回校内住宿。    七、联系方式 1.复试相关咨询: 联系方式:0951-6744022     联 系 人:李老师 邮    箱:yjsgzbgs@163.com 2.资格审核相关咨询: 联系方式:18995078520     联 系 人:李老师 附件: 1.宁夏医科大学接受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doc 2.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5年3月21日
2025-03-21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5年推免生招生复试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推免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现将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5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如下: 一、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需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包括: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加盖大学本科阶段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时间:2024年10月12日(星期六)下午14:00-16:00。 地点:星空手机网页版登录入口官方网站后勤保障中心8层802-2室。 三、复试内容 复试形式为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和技能测试。专业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考查专业基础知识。专业面试主要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学术科研潜质、创新思维能力及心理健康情况等。技能测试仅面向专硕考生。 四、复试安排 (一)专业笔试 时间:2024年10月14日(星期一)上午8:00-10:00 地点:星空手机网页版登录入口官方网站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4楼中段国际会议室 (二)技能测试 时间:2024年10月14日学院(星期一)上午10:30-12:00 地点:星空手机网页版登录入口官方网站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4楼西段技能考场 (三)专业面试 时间:2024年10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30-18:00 地点:星空手机网页版登录入口官方网站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4楼西段面试考场   五、相关要求 (一)考试各环节均应考生本人参加考试,假冒顶替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 (二)提供的个人信息、各类证件及相关材料均应完整、真实、无误,被发现任何不实信息均将被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三)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听从复试工作人员安排,按时参加复试。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804号星空手机网页版登录入口官方网站 联系方式:0951-6744022 联系人:李老师 邮箱:yjsgzbgs@163.com   附件: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4年10月11日  
2024-10-11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总医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宁夏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宁夏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16日 1.专业笔试:5月15日9:00-11:00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应谦教学楼,具体以复试准考证上地点为准。 2.专业面试:5月15日14:00 地点:星空手机网页版登录入口官方网站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 3.技能测试(仅专博):5月16日8:30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双怡校区南门全科楼。 (二)复试人员 详见《宁夏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及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三)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 (四)复试内容 复试包含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笔试主要考查专业基础知识,笔试科目详见《宁夏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面试主要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学术科研潜质、创新思维能力及心理健康情况等;技能测试仅面向临床医学的专博考生。普通招考考生的复试由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构成,硕博连读生复试只进行面试,不进行笔试。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照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两门科目,加试方式为笔试。 复试具体工作安排表 二、考生资格审查 我院将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复试。审查条件以《宁夏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进入复试的考生须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复试准考证。进入复试的考生可于5月12日上午10:00后登录“宁夏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121.37.89.85:1052/Login?ReturnUrl=%2f)打印复试准考证。 (二)有效身份证件。 (三)往届生携带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应届生携带研究生证和学籍证明,并须在入学前参照《宁夏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取得相关证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同等学力考生携带学士学位证书。报考临床专博的考生还须携带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或相关医师资格证明等材料。 (四)考生亲笔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 三、相关要求 (一)请所有考生保证考试各环节均为本人参加考试,假冒顶替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二)请所有考生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各类证件及相关材料均完整、真实、无误,被发现任何不实信息均将被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三)请所有考生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听从复试工作人员安排,按时参加复试。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 联系方式:0951-6744022 联系人:贵老师、苏老师 邮箱:yjsgzbgs@163.com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4年5月11日 附件: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2024-05-11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总医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通知(第二期)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总医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专业面试安排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总医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专业笔试安排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总医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技能考核安排    
2024-04-11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总医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通知(第一期)
各位考生: 为切实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总医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二、复试时间:2024年4月12-13日 1.专业面试:4月12日(星期五)8:00-18:00 地点:星空手机网页版登录入口官方网站 2.专业笔试:4月13日(星期六)8:30-10:30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双怡校区 3.技能测试:4月13日(星期六)14:00-18:00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双怡校区南门全科楼 三、资格审核 我院将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复试。审查条件以《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宁夏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复试考生请携带相关材料于4月11日(星期四)15:00-17:00,在宁夏医科大学双怡校南门全科楼一楼大厅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核。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籍学历材料及档案证明材料。 (1)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须提供: ①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③专升本应届本科生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专升本录取名册。 (2)往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须提供: ①毕业证;②学位证;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0年之前毕业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大学专科学历证书(或大学本科结业证书)及本科课程成绩证明或论文。 复试时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凡应该加试,但因考生有意隐瞒真实学历状况逃避加试或考生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招生单位无法安排加试者,均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及后果。 5.按“定向就业”方式报考的考生,须由档案管理部门开具同意定向培养证明,录取后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退出现役证》。 7.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须提供相关任职考核证明及证书。 8.复试费用缴纳记录截图。 9.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 四、复试缴费 进入复试名单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复试前缴纳复试费,收费标准:100元/人。缴费方式请随时关注研究生院通知。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费者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我校不予退费。     五、相关要求 (一)考试各环节均应考生本人参加考试,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二)提供的个人信息、各类证件及相关材料均应完整、真实、无误,被发现任何不实信息均将被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三)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听从复试工作人员安排,按时参加复试。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     联系方式:0951-6744022     邮 箱:yjsgzbgs@163.com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4年4月7日
2024-04-07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总医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面试安排
2024-03-30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总医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部及学校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要求,统筹做好复试组织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工作原则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选拔,确保质量。 三、组织机构 成立第一临床医学院(总医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决策、协调与督导及应急突发事件处置。 四、复试安排及流程 1.考生资格审核:3月30日(星期六)下午15:00-17:00 2.复试时间: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31日至4月2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4月。 3.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4.复试比例: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1:1.5。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5.复试成绩 复试总分为100分,不同培养类型复试成绩构成为: (1)学术学位:笔试成绩占比为30%、面试成绩占比为70%。 (2)专业学位:笔试成绩占比为30%、面试成绩占比为50%、技能测试成绩占比为20%。 6.具体安排 五、资格审核 我院将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复试。审查条件以《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宁夏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复试考生请携带相关材料于3月30日(星期六)15:00-17:00,在宁夏医科大学双怡校区南门全科楼一楼大厅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核。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籍学历材料及档案证明材料。 (1)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须提供: ①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②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专升本应届本科生还需提供加盖学校档案部门公章或单位章的省教育厅专升本录取名册。 (2)往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须提供: ①毕业证;②学位证;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0年之前毕业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大学专科学历证书(或大学本科结业证书)及本科课程成绩证明或论文。 复试时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凡应该加试,但因考生有意隐瞒真实学历状况逃避加试或考生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招生单位无法安排加试者,均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及后果。 5.按“定向就业”方式报考的考生,须由档案管理部门开具同意定向培养证明,录取后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 6.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定向就业单位工作证明、提交户口簿首页、户口簿本人信息页和《宁夏医科大学接受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退出现役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可转为普通计划,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8.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须提供相关任职考核证明及证书。 9.复试费用缴纳记录截图。 10.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自觉遵守,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确保材料真实,诚信应试。 六、录取 (一)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二)录取原则 1.根据各招生学院招生计划和录取成绩按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3)复试中面试低于60分或复试总分低于60分的; (4)同等学力考生有1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 (5)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和违规违纪行为的; (6)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的; (7)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培养协议的; (8)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查不合格的; (9)教育部规定的其他不予录取条件的。 (三)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于规定时间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教育部录检通过后,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实行校院两级责任到人的目标管理,严格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对审核把关不严、泄露考题等违规违纪行为从严从速处理。 (二)信息公开,复试名单、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公布。 (三)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 (四)保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考生投诉和申诉问题由招生学院进行核查,调查属实的,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议后,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总医院) 2024年3月29日
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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