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问题解析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问题解析 一、关于分类问题 在《党纪处分条例》中,没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这一违纪类别。为突出重点,推动各级党组织驰而不息抓落实,在纪检监察文书中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单列为一个违纪类别。 中央纪委定期公布的《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表》明确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主要类型。从2013年到现在调整了几次,最近一次是在2019年12月做出较大调整,将问题类型明确为“两大类”“16小类”(见下表)。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类型 第一大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者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造成严重后果 2.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严重影响高质量发展 3.在联系服务群众中消极应付、冷硬横推、效率低下,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 4.文山会海反弹回潮,文风会风不实不正,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 其他 第二大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 5.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 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类礼品 违规收送礼金与其他礼品 6.违规吃喝 违规公款吃喝 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宴请 7.违规操办婚丧喜庆 8.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9.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 其他 10.违规配备使用公车 11.楼堂馆所问题 12.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 13.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14.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健身娱乐等活动 15.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16.领导干部住房违规 二、关于性质认定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般属于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或廉洁纪律性质,也可能违反政治纪律等其他纪律。具体性质和处分条款需根据被审查人的具体行为和党纪规定作出认定。 三、关于条款适用 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行为,并不是直接依据中央八项规定作出定性处理,除《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二条列举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形外,其他适用《党纪处分条例》分则对应的具体条款进行处分。 四、关于政策界限 以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央八项规定为时间节点,相关违纪行为发生在2012年12月4日以后的,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认定,违纪行为发生在2012年12月4日之前的,按六大纪律认定。 对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前后持续存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的行为,发生在2012年12月4日以前的,认定为违反廉洁纪律;发生在2012年12月4日以后的,认定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注:2022年11月,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工作的意见》) 五、关于文书表述 在纪检监察文书“主要违纪事实”中,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单列,表述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之后、“违反组织纪律行为”之前。 如果将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等问题认定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应该在纪检监察文书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予以单列表述。如果认定为违反政治纪律,则不宜重复认定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但在汇总“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统计数据时,仍应纳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予以统计。 六、关于适用范围 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也能认定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同样行使党和国家赋予的公权力,代表党和国家形象。从党管干部的角度出发,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也应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
2023-07-03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和明确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后恢复党员权利等工作程序的通知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和明确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后恢复党员权利等工作程序的通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中央纪委各派驻机构、派出机构,军委纪委,各中管企业、各中管高校纪检机构: 为规范和明确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后恢复党员权利等工作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等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留党察看期满后恢复党员权利办理程序。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留党察看期满后,所在党支部应当及时对其在留党察看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认真考察,经考察认为其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制作《关于拟恢复***(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党员)同志党员权利的公示》,在所在单位、党支部(含受处分时所在单位、党支部)予以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恢复其党员权利事宜,本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会议,并在会上如实汇报其在留党察看期间的思想认识、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今后打算等方面情况;在党员大会表决时,本人一般应当回避。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形成决议后,应当将党员大会决议等材料层报所在基层党委;基层党委经审议,同意按期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层报原作出党纪处分决定的党组织的下一级党委(党组)审议。原作出党纪处分决定的党组织的下一级党委(党组)经征求有监督执纪权限的纪律检查机关意见并审议通过后,认为其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作出《关于恢复***(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党员)同志党员权利的决定》,并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归入本人档案、抄告原作出党纪处分决定的党组织;认为其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依照《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处理;但有监督执纪权限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反馈意见时明确告知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有涉嫌违纪问题线索尚未查明的,该党委(党组)应当暂缓审议,不得先行作出决定,有监督执纪权限的纪律检查机关应当在反馈意见之日起6个月内查明情况并通报该党委(党组)。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留党察看期满后,拟按程序作出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决定的,参照上述程序办理。 二、关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提交恢复党员权利书面申请问题。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后恢复党员权利工作,由所在党支部在留党察看期满后1个月内依职权启动办理程序,经基层党委审议后层报原作出党纪处分决定的党组织的下一级党委(党组)审议批准,其中,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满后,向所在党支部提交恢复党员权利书面申请的,党支部应当在收到该书面申请后5日内启动办理程序。原作出党纪处分决定的党组织及其以下党组织不得仅以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本人未提交前述书面申请为由,认定其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悔改表现;但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本人在留党察看期间有主动汇报思想、工作和改正错误情况,主动提交前述书面申请情形的,所在党支部在考察时可以作为其是否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重要参考。 三、关于作出留党察看处分决定的党的组织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所在党支部没有隶属关系问题。依照《规定》由相应党的组织作出留党察看处分决定的,留党察看期满后,参照《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由受处分人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设立的基层纪委依照《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所列条件,经所在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形成决议,报请基层党委审议同意后,作出恢复其党员权利或者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的决定,并抄告原作出党纪处分决定的党组织。有监督执纪权限的纪律检查机关经审查,认为应当依照《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的,还须依照《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后,由批准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县级以上纪委等相应党的组织作出开除党籍处分决定,并抄告原作出党纪处分决定的党组织。 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准确掌握和落实本通知要求,并协助同级党委督促所辖范围内的党的各级各类组织严格按照权限、程序和规定的条件,对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作出恢复党员权利、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对于贯彻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要逐级及时报告中央纪委(径送案件审理室)。 中共中央纪委 2023年6月19日  
2023-07-03
星空手机网页版登录入口官方网站党委书记郝银菊深入医院纪委开展调研座谈
星空手机网页版登录入口官方网站党委书记郝银菊深入医院纪委开展调研座谈   新春伊始,1月29日下午,总医院党委书记郝银菊深入医院纪委开展调研座谈工作。纪委书记王峰、纪检监察室、党建办公室负责人及纪委全体工作人员参加调研活动。调研座谈由纪委王峰书记主持。                                     郝书记一行先到纪检监察室实地查看了工作环境,并参观医院廉政文化教育展厅,并就如何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医护工作者廉洁从医意识提出具体要求。在随后的调研座谈会上,纪委王峰书记就医院纪委近三年开展的特色亮点工作进行了简要汇报;杨雯副书记就近三年纪委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受理、查办情况进行汇报。郝书记对相关工作深切关注并耐心询问。                     接着郝书记和与会人员就目前纪委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进行座谈、交流,与会人员分别进行了发言。                                      最后,郝银菊书记对医院纪委近三年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作重要讲话。她强调,纪检监察工作要聚焦政治监督,确保各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并长期坚持,继续保持高压震慑态势;要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长期任务抓紧抓实;要把日常监督做实做细,使监督形成合力、增强效力;要抓好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提高政治“三力”,提升纪法政策运用水平,努力打造一支理论高、素质好、本领强、作风硬的优秀纪检队伍。
2023-06-14
学习贯彻二十大 忠诚履行新使命
学习贯彻二十大  忠诚履行新使命                                   --纪检监察审计党支部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为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创新理论武装,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2023年3月3日上午,纪检监察审计党支部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二十大  忠诚履行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支部全体党参加活动。   活动由党支部书记杨雯主持,首先组织党员进行了政治理论学习,接着对即将召开的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相关准备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活动最后,由纪委王峰书记结合自己对党的二十大报告的认识理解及自治区党校学习经历,以《从报告的主体结构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题,给全体支部党员进行了一场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辅导。王峰书记从党的二十大报告的主体结构、党的二十大报告的突出亮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成就三个方面,全面阐述了党的二十大报告的精神内涵,深入分析了报告中的亮点、重点、难点,为党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打下了良好的理论基础。全体党员一致认为王书记的授课深入浅出、语言通俗,让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再“高高在上”、难以接触,为自己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提供了思路,打开了格局,受益匪浅。  
2023-06-14
纪检监察审计党支部组织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大会
纪检监察审计党支部组织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大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提升党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要求,3月8日上午,纪检监察审计党支部组织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大会,会议由党支部委员李鹏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会。机关党总支宣传委员杜伟列席会议。 会前,纪检监察审计党支部全体党员面对党旗进行庄严的入党宣誓,重温入党誓词,表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坚定态度和决心。 为高质量开好本次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支部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准备,会前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内容,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党员意见、建议,全面深入查摆问题,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做了充分的准备。 会上,李鹏支委代表支部汇报了组织生活会前准备工作,并从存在的突出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措施三个方面代表支部作对照检查,参会党员对照实施方案要求,紧密结合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摆自身问题,自我批评直奔主题、一针见血,相互批评坦诚相见、实事求是,党员们在红脸出汗中自我净化、自我提升,有效凝聚了共识,增进了团结。按照会议议程,全体党员进行了民主评议并推选出优秀党员。 机关党总支宣传委员杜伟对此次组织生活会作了点评,予以充分肯定。认为纪检监察审计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高度重视,能够严格按照医院文件要求进行,前期准备工作扎实,会议流程规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比较务实,达到了交流思想、相互教育、相互启发、互相帮助的良好效果。同时也对组织生活会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 王峰书记在总结时指出,组织生活会是我们党敢于自我革命的重要体现,全体党员要学会感恩,不辜负组织信任,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同时也对全体党员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要加强理论武装,二是要从严要求自己,三是要用心完成工作。    
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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