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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规定“药品不退”,真的是在“为难”患者吗?
文字:王慧 时间:2026-04-08

“大夫,这药我才从药房取了一个小时,不想要了,能退吗?”

“这个药跟我平时吃的厂家不一样,我买错了,想退。”

“我的病已经好了,这药不吃了,包装都没拆,帮我退一下吧。”

在医院的取药窗口,几乎每天都会听到类似诉求。不少患者认为只要药品包装完好,理应可以退换。然而,他们得到的答复总是:“抱歉,药品一经发出,非质量问题外,不得退换。”这样的规定,难免让人觉得是“强买强卖”,甚至是“霸王条款”。其实,这条规定关乎每位公众的用药安全。药师现在就为大家详细解读医院退药的相关规定、原因及规避退药的建议。

 

药品不退换,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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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28号)第一百七十三条明确规定:“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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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这意味着,药品不退换并非医院自行制定的政策制度,而是国家为保障药品安全设置的法定规则。

 

为何药品不能退?

1. 药品安全性无法保证

药品贮藏对温度、湿度、光线等有要求。一经售出,无法确保药品离开药房后温湿度等储存条件是否合格。并且已发出的药品再回收,存在交叉污染隐患。

2. 药品追溯系统与医保结算深度绑定     

自2025年7月1日起,我院药品追溯码采集已实现100%全覆盖。退药不仅需反向撤销医保结算记录,操作复杂,更潜藏骗保风险。若退回药品再次销售,同一追溯码将出现二次扫码记录,系统将自动判定为“重复流通”,可能触发假药、回流药或串换药等监管警报。

如何避免退药?

1. 初诊患者注意事项

就诊时,主动向医生详细说明用药史及过敏史,避免开具长期处方。处方开具后,可先至我院药学门诊咨询用药信息,了解药品情况后再决定是否缴费。缴费后凭挂号或缴费信息到药房取药,请在发药窗口仔细核对药品信息后再离开。

2. 复诊患者注意事项

建议复诊开药的患者携带上次取药的药盒,以免因厂家不同造成退药。同时请注意,切勿盲目“囤药”。

 

共建用药安全

药品安全无小事,请您理解并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共同维护社会用药安全!

 

参考依据:

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28号)

2.《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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