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录取质量,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选拔,确保质量。
二、组织管理
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履行部署、组织、实施等具体工作职责。设立综合测评组负责初审环节;设立面试考核组负责复试环节,每组由不少于5人组成,包括1名组长,另配1-2名秘书。本人或直系亲属、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院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应主动报备并全程回避。
三、初审
(一)报考资格
综合测评组依据《宁夏医科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按照招生类型对申请者报考资格和报考材料进行审核。
(二)复试资格
综合测评组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根据复试比例择优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四、复试
(一)复试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形式
采用现场面试方式。
(三)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四)考生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提前准备好报考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内容
包含政治素质、英语水平、专业知识与科研潜质、技能测试等,复试满分100分。
1.政治素质,含思想品德与政治水平。
2.英语能力,含外语阅读、翻译及听说能力。
3.专业知识与科研潜质,含基础知识、科学思维、创新意识等。
4.技能测试(仅面向专博考生),考查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专业技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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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类型 |
复试科目 |
科目占比 |
考核内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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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
综合面试 |
100% |
政治素质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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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能力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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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与科研潜质 |
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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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
综合面试 |
80% |
政治素质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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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能力 |
20 |
|||
|
专业知识与科研潜质 |
60 |
|||
|
技能测试 |
20% |
专业技能 |
100 |
五、录取
(一)复试成绩即录取总成绩。录取时根据导师招生类型和招生计划,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总分相同的,依次按照材料初审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能力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3.被报考导师一票否决的;
4.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和违规违纪行为的;
5.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的;
6.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查不合格的;
7.教育部规定的其他不予录取的。
六、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按规定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通过教育部录检后,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者予以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坚持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保证申诉渠道畅通。
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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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咨询电话 |
咨询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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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临床医学院 |
0951-6744022 |
yjsgzbgs@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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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
0951-6980183 |
yzb@nxmu.edu.cn |
八、其他
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一临床医学院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均以研究生院最新发布的相关要求为准。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5年12月30日